第3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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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乐夏垂下眼帘,失落的说:“我想买一架钢琴,也许可以联系安塔尔先生……”
  “完全不用!”
  又听到这个名字,杰森立刻否决,“我会为你投稿《哥谭文评》,你肯定会获奖的,一拿到奖金,我们就挑钢琴。”
  乐夏苦笑着点头:“好。”
  ……其实他是非常想买bl激情同人志。
  乐夏发现自己写的文不能给自己加属性。
  但他不敢说。
  不能把这个刚决定成为他的“经纪人”的好心男孩吓跑了。
  他暗下决心:有机会再联系安塔尔先生,偷偷的买吧……
  对面,杰森也暗下决心:
  他一定要让乐夏明白,以自己的天赋和才华,根本不需要事事受那个变态先生的安排和控制!
  总有一天,当乐夏明白后,就不会再这样失落了。
  掌握技能的小孩未来将会成为自由的鹰,有什么好受外界控制的?
  乐夏哪怕在和他聊天,也没有停下手里的笔。
  杰森自认为不能干扰太久,便从书桌上跳下去,拿着那几本杂志回到床上继续研究。
  第22章
  [第一年, 你开启工作“小说家”]
  [你登记了自己的笔名“杰洛·戈恩”]
  [你确定创作小说的标签:“惊悚”“哥特”“边缘恋歌”]
  [你撰写了第一篇短篇恐怖小说,系统评价:sss+]
  [你雇佣了经纪人杰森·陶德]
  [杰森读了你的文稿,大受触动, 认为好东西应该让更多编辑看见]
  [杰森将你的恐怖小说投稿至《哥谭文评》举办的第六届“恐怖小说新人大赛”]
  [杰森将你的恐怖小说投稿至《纽约客》]
  [你的恐怖小说投稿被《纽约客》退回]
  [《纽约客》编辑在回信中对无法接收虚构文学表示深深的遗憾]
  杰森表示:意料之中,本来题材和杂志完全不符。
  他投稿只是为了让乐夏的小说能给《纽约客》著名编辑留下深刻印象。
  不过让他意外的是,《纽约客》主编居然破格回信鼓励“杰洛·戈恩”创作更多非虚构文学作品。
  他把这件事转告给乐夏, 果不其然, 得到乐夏回答:“那我再写一篇吧。”
  《哥谭文评》编辑部里,编辑们正埋头审核今年的“恐怖小说新人大赛”全国投稿。
  麦克斯正是其中之一。
  他的手边放着咖啡, 摆满了随信件寄来的文稿。
  这些天以来,他已经审的头晕脑胀, 文字疲劳。
  能让职业编辑感到阅读疲劳, 不仅是因为文稿的数量众多, 更由于文稿的质量严重参差不齐。
  在经历了“黄金时代”的作品井喷期后, “恐怖”题材逐渐举步维艰,创作门槛越来越高。
  基础原因是普罗大众对“恐怖”的免疫。
  所谓“前人已经把套路写干净了,后人无论怎么努力,无非是对前人拙劣的挖掘和模仿”。
  先不说各种被反复使用的经典元素:
  “闹鬼屋子”“小镇秘密”“学校诅咒”“驱魔”“密室”“童话”“吸血鬼”“僵尸”“狼人”“幽灵”……
  更不用说克系题材也被简化为:
  “眼珠”“触手”“肉球”“蛆虫”“绿油油”“蓝盈盈”……
  结局模式更是固定到让读者早早就能猜到:
  “恶魔肯定会被驱逐”
  “凶手是谁仿佛画了红圈一样明显”
  “超自然现象的解释全是外星人”。
  很多小说家很努力的制造“跳吓”和“氛围”。
  结果却往往是对“血腥”“暴力”“折磨”“身体变异”等感官刺激的过度依赖。
  看多了猎奇, 只会令人感到不适和厌烦。
  还有更多的小说家则是在研究如何强行植入:
  “深度”“社会议题”“社会批判”“种族”“阶级”等等, 企图从“社会性”突破。
  有些作品的确是突破成功, 获得巨大收益。
  但更多的尝试只是让故事变得说教感太强,削弱了恐怖小说最原始的、本该令人毛骨悚然的娱乐功能。
  在杂志社连续举办六届“新人大赛”后,收到的稿件的质量一年不如一年。
  仔细想想,麦克斯会觉得当小说家也不容易:
  在“摸不准的地方”进行了这么多“绝望的努力”。
  到头来盘点成效,却发现“出发点是好的,但最好还是别出发”。
  在这段审稿的日子里,麦克斯也能听见同事们聚在一起吐槽:
  “再让我看见有人在恐怖小说里描写‘一切都是精神病人在胡闹’, 我就要戳瞎我自己的眼睛!”
  “那你是很恨你的眼睛了。”
  “玩笑归玩笑,但就算你真的当场戳瞎眼睛,我们也不会觉得恐怖吧?最多帮你报个警。”
  麦克斯打开了新的稿件,粗粗看了第一章 :
  稿件行文流畅,风格诡异,结构很漂亮,作者应该有丰富的写作经验。
  他的目光落在投稿人的名字上:“迪森·莱科”。
  果然。
  他心中有底:迪森是个在推特上有五十万粉丝的“网红作家”,作品曾在网上红极一时。
  近年来,随着纸媒的衰落,杂志社也逐渐向市场低头:
  只要从来没有在纸媒发表过作品,网红作家也算“新人”。
  这样的网红作家来参加新人大赛,不仅不算违规。
  甚至因其自带众多粉丝,还会受到杂志社的欢迎——毕竟可以促进杂志销量。
  这导致很多人都会先通过在网上连载小说,积累名声和人气。
  再参加“新人大赛”,以保证最后收到的票数。
  只是如此循环下去,出现了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:
  明明是在举办“新人大赛”,纯粹的“新人”投稿却越来越少。
  不过,思量归思量,麦克斯还是认真审读了迪森的小说。
  让他欣慰的是,迪森没有因为自带名气就在稿件的质量上做敷衍功夫。
  能积累五十万粉丝,迪森自然是有极高的写作水平,麦克斯也看得出,这份稿件是一份上乘之作。
  如果之后没有意外,他会将这篇文作为他的“编辑推荐”。
  在《哥谭文评》,“新人大赛”的第一轮就是通过“编辑审核”。
  编辑审核大量的稿件后,会从中选出一篇做“编辑推荐”,另外选两篇做“预备稿件”。
  十六个编辑筛选出一共四十八份稿件。
  选完后,他们会把稿件发给评委会参选,同时,他们也会将稿件刊登在杂志上,让读者自行投票。
  在心里选中迪森的小说后,麦克斯对剩下的稿件不抱什么希望了。
  只是他还有职业操守,不可能连看都不看。
  尽管如此,他仍愈发泄气,兴致寥寥的取出一份新的稿件:
  作者叫“杰洛·戈恩”,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名字。
  麦克斯一手拿着咖啡杯,喝着咖啡提神,一手翻开稿件,例行公事
  阅读第一段……他的背挺直了,举着杯子的手悬着。
  阅读第二段……他屏住呼吸,心脏跳个没完。
  阅读第三段……“这是什么东西?”“我从未读过这样的……不对,这完全是创造!这是全新的!”
  他猛地站起来,将咖啡丢进垃圾桶,走到房间中间,用力拍着手,跺着脚,大声说:“各位!各位!”
  同事们抬起头看着他。
  麦克斯的眼睛发亮,声音激动颤抖:“各位同事,我想大家从业至今,一定或多或少产生过这种感觉,即‘恐怖小说快死了’……”
  他举起手里的稿件,庄重的宣布:“我希望你们都来读读这篇划时代的‘新作’!”
  一开始,只有一个好奇心特别重的同事接过来看。
  他很快入了迷,每读一页,便将读过的一页放在桌上。
  很快,这一页就吸引了邻座编辑的注意,不由得发出惊呼……
  渐渐的,聚过来的编辑越来越多。
  整个房间都空了,所有人都想尽一切办法聚在这个人的周围:
  他们有的人来得早,可以和其他人绕着桌子围成一圈站着,探着脑袋看。
  位置占满后,有的人便曲起膝盖,在桌子和椅子的夹缝中伸着头,寻找看故事的空隙。
  有的人干脆站在椅子上,越过前面的人,从高处向下看。
  一段时间里,所有编辑都默默无言,只是像着魔一样把这份稿件看了一遍又一遍。
  直到有人轻声开口:“碾压级的水准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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